幼兒強制使用安全座椅的法規內容及實施日期為何?

幼兒強制使用安全座椅的法規內容及實施日期為何?

一、民國93年六月一日起,四歲以下兒童乘坐汽車未使用安全座椅者將處新台幣五百元。但罰款只是手段,為了幼兒的安全,請爸爸媽媽儘早為寶寶準備專屬的安全座椅。

二、類別與適用年齡:
1.提籃式:
0~1歲,或體重未達10公斤適用於車輛後座,以背部朝前的方向安置座椅。因為當車子受到撞擊時,力道將會透過兩個椅背而分散,對於嬰兒具有較佳的保護作用。
2.座椅式:
1~4歲,或體重10~18公斤適用於車輛後座,以面向前的方向安置座椅。
3.輔助式:
4~12歲,或體重18~36公斤適用安置於車輛後座,兒童坐在輔助坐墊上,並妥適使用安全帶,以防孩子被安全帶勒到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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