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運動,應該掌握哪些原則?


運動的好處很多,但該如何掌握好幼兒運動的原則呢?簡單來說,先檢視孩子的運動量是否足夠,同時也要兼顧孩子的運動品質。

每天至少一小時活動時間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黃月嬋認為,小孩原本就愛動,只要爸媽不要禁止限制,他們自然需求的活動量其實就足夠了。成人會以運動半小時心跳率達到一定程度作為「有否運動到」的判別標準;幼兒則不然,孩子的動是以玩耍為主軸,玩玩停停,所以帶小孩出外玩耍大約要估一小時才行。

如果孩子不是很會玩,爸媽也可以從旁協助,前半個小時帶著孩子一起運動,後半個小時則讓孩子自由活動。有幾個玩伴,孩子間會激盪出更多好玩的花樣,可以玩得更創意與盡興。黃月嬋表示,只要給孩子適當的活動空間跑跑跳跳,大人要注意的就不是孩子運動量不足,而是不要過度。孩子是最好的遊戲者,通常會玩到不堪負荷而不自覺,所以爸媽要注意如果孩子已氣喘如牛、滿臉通紅,就該提醒他休息一下。

運動類型與玩法愈多樣愈好
主張「幼兒的生活就是遊戲」的林曼蕙教授也認為,幼兒時期的運動其實是一種手段,透過各種動作訓練,運用身體各種不同姿勢和動作進行學習並刺激不同的感覺器官,幼兒的腦中就會儲存夠多的動作模式,到了小學階段需要修習許多需要技巧的運動課程時,即能從動作資料庫中搜取這項能力。因此,幼兒時期爸媽應按照孩子的能力發展提供他嘗試各種不同遊戲和運動項目的機會,讓他能夠從不同的動作和姿勢練習中獲得經驗和學習。爸媽在帶孩子運動時,可以把活動安排得更多樣化,並嘗試各種不同的玩法,孩子的身體動作就能發展得更均衡。

運動的過程比結果重要
儘管目前台灣從學齡兒童起直到成人都有一套明確的體適能規範,然而幼兒體適能這一塊卻仍是方興未艾,台北市立教育學體育系教授王宗騰對於幼兒體適能的制定就採取不宜過度強調的立場。他認為,「對幼兒期的孩子來說,過程比結果更重要。」

「以跳遠為例,孩子跳遠成績不理想,只是一個結果,這時我們就應該去檢視是否在過程中出了問題,是不是孩子動作不正確?還是其他原因所致,並加以改善。而不是一昧要求孩子反覆練習,而是要從動作上、過程中給予改善的處方。」台北市立大學體育系教授兼系主任王宗騰說,「如何改善、讓孩子可以做得更好,應該凌駕於結果之上。」他也指出,幼兒階段不用太強調技能面,爸媽多鼓勵孩子,並多給孩子活動的機會,就是給孩子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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