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語言發展階段性為何?

幼兒語言發展階段性為何?

12-24個月這段時間幼兒的語言進展主在語彙量的增加,當然是以名詞最多(如爸爸、媽媽、狗狗等),其次為動詞語彙(如給、要、喝等),大約每個月以20個字彙的成長速率發展。在2歲時應該可開始運用雙詞彙的結合,如名詞與動詞的結合,或兩個名詞的結合,有時也會使用形容詞與名詞的結合。如「媽媽抱抱」「媽媽漂亮」等。從兩歲到三歲這時期在語言的量與質上不斷的增進,約在三歲左右幼兒應可說出完整有文法的簡單句。複雜句的成長約在6歲左右應已出現,如「我要吃媽媽買的麵包」。以上是一般幼兒語言發展的里程碑,如果在這個關鍵年齡還未出現此語言能力,那可能就要懷疑是否有語言發展遲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