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頭號殺手---胎兒先天心臟畸形

先天畸形佔周產期死亡率的第一位,而先天心臟血管病變又獨佔先天畸形之鰲頭,因而號稱新生兒及嬰兒期的頭號殺手。究竟該如何預防、診斷?若胎兒被診斷出患有先天心臟畸形時又該怎麼辦?

胎兒先天心臟畸形為何是嬰兒頭號殺手?
  先天畸形已逐漸取代早產兒成為周產期(懷孕28週至產後一個月內)死亡率的第一位,而先天心臟血管之病變又獨佔先天畸形之鰲頭,約佔其中的20﹪,所以稱為新生兒及嬰兒期的頭號殺手。

如何診斷胎兒是否有先天心臟畸形?
  目前可以利用產前特殊超音波儀器(胎兒心臟超音波檢查),在早期懷孕偵測出是否有先天心臟畸形,和合併其他嚴重病變或染色體異常,以做為優生保健諮詢,並提早準備一切設施來迎接生命的誕生。

  一般心臟病的診斷工具,包括:病史問診、理學檢查、聽診、觸診、心電圖、胸部X光以及心臟超音波、心導管檢查。可惜當胎兒在母體子宮內生長時,就只有胎兒心臟超音波既不會傷害到胎兒,又能同時觀測到心臟內部構造與功能。但是由於胎兒在母體子宮內是活動的,所以不像一般心臟超音波的影像是固定的,而必須隨著胎兒運動而移動探頭,才能取得最佳影像,所以需要藉助高層次彩色超音波及專業人才,所花的時間也比一般產科超音波為長,目前只有部分醫院提供此項服務,檢查人員也侷限婦產科專科醫師或小兒心臟科醫師。

哪些孕婦需要接受胎兒先天心臟畸形診斷?
  此項檢查之對象,原則上是有家族遺傳先天畸形或心臟病的孕婦,或懷孕期間曾使用過藥物或遭受病毒感染,以及孕婦本身有心臟病、糖尿病、自體免疫疾病……,這些孕婦會有較高的機會產下先天心臟畸形的寶寶。至於胎兒本身已被發現有先天異常,決定要繼續懷孕至出生者,胎兒心臟之檢查也是必要的。

檢查的時機
  檢查的時機最好是懷孕18~20週,但有些情況則必須更早檢查,例如胎動較少(請參見寶寶的胎動正常嗎?)或孕婦肚皮較薄者,可提早至16週;使用陰道超音波(較不舒服)者,又可再提早2~3週。雖然檢查時間從16週至20週皆可,但若有嚴重畸形,其流產方式是一樣的。

當胎兒被診斷出患有先天心臟畸形時該怎麼辦?
  由於心臟畸形可能合併其他器官之畸形,例如可能合併染色體異常(30%)或遺傳症候群(20~30%),所以有必要進一步尋找致病因子,以避免下次懷孕時又重複再發。

  假如在產前就診斷出胎兒先天心臟畸形,首先必須判斷是屬於輕度或重度,前者如小的心室中膈缺損,有些病例會在子宮內自動癒合,有些則在出生後一段時間(通常為2年內)自動癒合,而不需任何藥物或手術治療。若是重度心臟畸形,在優生保健法規範下,妊娠24週內依夫妻雙方意願,可採流產手術(催生)或繼續懷孕至出生。至於屬於染色體異常(根據羊膜穿刺或臍帶血測定報告)或遺傳症候群,亦依重度心臟畸形來處理。

  通常在一位心臟畸形的胎兒要出生時,會事先會診小兒心臟科或心臟外科醫師,以備出生後,能夠立即且順利交予專業人員處理與治療。

資料來源:長庚醫院婦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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