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歲的孩子常想「像大人」,也常「堅持自我」,父母跟他們因而大小衝突不斷。其實,這也是發展上的一個必經階段呢﹗
陳阿姨到家裡來玩,進門後就順手把漂亮的絲巾掛在椅背上。媽媽忙著跟好友敘舊,聊著聊著,竟看見一歲半的小莉莉,用她剛吃過巧克力的小手,拿起阿姨的絲巾往自己脖子上繞,小嘴旁殘留的巧克力也在絲巾上留下了痕跡。
媽媽大叫︰「不可以﹗阿姨的,快點給媽媽﹗」不叫還好,越叫莉莉越是把絲巾再繞緊一點,不肯放手,還邊喊︰「我的,我的﹗」對峙的緊張局面節節升高,媽媽開始數一、二、三,而莉莉則瞪著圓圓的眼睛看著媽媽...。
衝突不斷的年紀
很多家長都同意,孩子過了一歲之後,就到了最可愛但也最難纏的階段。美國哈佛大學所做的一項研究顯示,父母跟他們二、三歲的孩子相處時,平均每小時會有三次嚴重的衝突,每三分鐘有一次小摩擦。好驚人的數字,可不是﹗不過,還好的是,若家中恰好有這年齡的孩子,至少您能確定這只是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不必過度憂心。
十二至十八個月大的孩子,漸漸學會了走路,這個「移動的自主能力」大大地引起了孩子探索、活動的興趣與欲望。這階段是一個「動」的年齡,孩子按著他個人的需要去探索,動作肢體的能力就從中得到充分的練習和發展;也在探索的過程中,認識了更多的外在世界。
所以,從孩子的角度,我們可以想像,父母成天禁止這、禁止那的,真是「存心跟我們作對」,不是嗎?
再來看看十八至二十四個月大的孩子。由於動作及語言發展的進步,孩子的人際關係也更加豐富了。他們喜歡學習大人的樣子,並希望在各樣事上爭取一點獨立自主權,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孩子在此時堅持︰過馬路不要媽媽牽手、吃飯要自己來,或是搶阿姨的絲巾了。
事實上,「像大人」以及「堅持自我」的感覺,在這個階段,對孩子而言,是很重要的。
化干戈為玉帛
瞭解以上兒童的發展特質,可以幫助父母瞭解,孩子的不合作,甚至「越說越故意」,並不是對父母挑釁,而只是他們階段性的表現而已。
其實,只要用點心思,有些硬碰硬的危機是可以避免的,以陳阿姨的絲巾為例,媽媽大可以說︰「哇﹗莉莉戴絲巾好漂亮喔﹗來,媽媽幫你打一個蝴蝶結。」打蝴蝶結的當兒,順手就可擦擦莉莉骯髒的小嘴和小手。稍後,可以用別的東西吸引她、跟她交換;或是以輪流的方式,如換熊熊綁絲巾、媽媽綁、阿姨綁......,可能沒兩下,孩子就對這條絲巾興趣缺缺了。
因此,爸媽只要沒有安全上的顧慮,先成全孩子自己作主的欲望,再參與他的遊戲,然後作適當的引導,就可消弭一場親子大戰,也可藉機幫助孩子發展信心和各樣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