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有1100多位性暴力案件受害者中,12歲以下的女童站10.3%、12歲到18歲佔60.6%可以看出加害者所看中的對象,是最沒有保護能力的兒童跟少女,不是所謂穿著不檢點的成年女性。
對生活在台灣的婦女及兒童而言,人身安全似乎是個奢求。近五年來,女性受害者的比率逐年攀升,成為暴力犯罪最主要的受害者。所謂暴力犯罪,就是傷害(尤其是性傷害)、搶劫、殺人(包括姦殺)等等,大家都可以看到民國84年女性的被害比率是54.9,85年是57.1,女性的暴力受害比率超過一半。
但是,真正的問題是,這個數字對台灣的女性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在台灣女性受到性暴力根本站不出來,台灣眾多專家都做過這樣的研究,指出台灣性暴力的實際數字是報案的七倍到十倍。
從被害人數來看,83年報案的女性受害者是5271人,85年迅速增加到1,1433人。強暴案件更是快速增加,86年的報案數推估為近1500件,而根據專家推估,實際的案件應該是報案數的7至10倍,性暴力已經成為所有女人的夢厭了!
關於性暴力原因,大家都說多少跟女性的穿著有關係,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因為84年有1100多位性暴力案件受害者中,12歲以下的女童站10.3%、12歲到18歲佔60.6%可以看出加害者所看中的對象,是最沒有保護能力的兒童跟少女,不是所謂穿著不檢點的成年女性。
面對這樣的困境,再回想到這麼年來女人對社會不斷喊話,給我門的覺醒是------女人要起來救自己了,而最有效的方式,就勢必私從自己生活的社區做起從基層的社區工作著手。
於是我們到社區去推動「社區治安會議」我們看到了警民合作的可能性,我們看到一群勇敢的母親,站出來以實際行動對治安噩夢大聲說說不。
我們也聽到警察局長在會議中會跟社區媽媽說:「我們不在按我們的巡邏線巡線,而是由你們告訴我們,哪裡有色情狂、暴露狂、然後調整我們的巡邏線。」凡此種種,都讓我們感到唯有社區自治的方式,才能夠建立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台灣的治安才有救。
這半年來的社區經驗,讓我們深信,台灣的希望在社區,社區的希望在婦女,我們呼籲社區的婦女起來救救我們的治安,給自己、給家人一個合理的生存空間。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推行「社區治安委員會」,落實「整個社區全面安全化」,並推廣建立「全面通報系統」,讓社區裡的每個人都學會對別人的安全負責任。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已經在內湖社區、五常國中學區、萬芳國中學區等地陸續推出包括社區治安死角整治、社區愛心 站推廣以及社區認輔認輔等工作,社區治安委員會組成單位包括有家長會、學校、社區發展協會、社區商店、派出所警察等等。
「做得慢不要緊,但是不要停」,這是一位原本常對社區工作潑冷水的小學老師後來送給彭婉如基金會的話。彭婉如基金會常務董事劉毓秀表示,基金會所有的社區治安工作都是居民高度自治的表現,更可貴的是都能達成居民的高度共識。
回想起當初參加社區會議的各單位都是以「本位主義」為出發點,根本沒有生命共同體的觀念,不僅互相不信賴,甚至可以說彼此都在玩「責備遊戲」等等過程,劉毓秀表示,當他們有機會可以坐下來聽聽彼此的聲音,互相溝通,知道社區安全的問題是大家需要的,再以參與式民主的方式慢慢地建立共識,就可以突破公部門或其他機關的防衛心,只要是有熱心、誠意的人,都可以自發的做社區治安的工作,也就容易形成社區共識。
「從事社區工作是要讓婦女運動的理想落實到我們的生活領域裡,讓人與人、人與大自然、男人與女人之間有較好的關係」。
劉毓秀表示,從事社區工作多年,她體認到社區裡多數時間都是女人、小孩、病患及老人在活動,社區的事務也都是以生活的、民生的居多,這些事情原本都是女人天生就會的事情,由女人來經營社區真的很好。「如果你要有好的生活環境,物色一個女性出來,就等於是有了一個社區的好媽媽」,她非常鼓勵女人參與社區,但是她認為社區的和諧也很重要,在不衝突的情況下,女人絕對可以貢獻自己,讓社會變得更好。
台北市的基層治安工作即日起由社區自主,學校家長會、社區婦女團體及社區自治組織,都可以自行召開邀請警政與區正單位代表參加的社區治安委員會議,針對社區的需要安排警力,市政府警察局要成立義務社區警察巡邏隊來配合,成為「第二種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