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何時才不需絞碎,煮軟即可?
寶寶已剛滿一歲,有六顆牙(上4下2),婆婆習慣將粥用機器絞得綿綿的,同事說應訓練她咀嚼能力不要再打碎,可是寶寶會吃一口含很久,甚至不想吃,婆婆就說孩子牙齒上下數量不同無法咬合,沒辦法咬碎食物堅持要打碎,我很擔心寶寶一旦習慣就懶得學咀嚼,該怎麼和婆婆溝通呢?
寶寶從六個月就會開始添加副食品,由糊狀食物(如米糊、果泥等)開始餵食,漸進為半固體食物(如稀飯),然後是小碎塊食物、小塊食物,一歲以後,大多數的嬰兒已經可以吃飯桌上大人的食物了,副食品已經成為主食的一部分了,而牛奶就只是附加的食物。六~八個月左右,可以讓寶寶練習自己拿著餅乾或烤過的吐司吃。九~十個月大時,提供一些約一口大小、較軟的食物,例如:煮熟的雞肉、香蕉塊、煮軟的紅蘿蔔等,讓寶寶用手指抓著吃。透過咀嚼動作也會刺激按摩到牙齦,使往後牙齒的發長是有幫助的;透過自己用手抓東西吃,會刺激寶寶觸覺及動作上的發展,甚至可以引起寶寶對食物的興趣,刺激進食的慾望,所以您的寶寶如果糊狀食物以吃得很好了,在吞嚥方面已沒問題,建議可進行到軟嫩的食物囉!不要剝奪寶寶可以自我學習的機會,您可參考兒童健康手冊副食品家園則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