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要玩!」談幼兒如何加入遊戲

如何表示「我也要玩」,是孩子必須學習的社會技巧之一,不同年齡的孩子表達方式不同,需要透過學習而進步成熟。孩子想要加入別人的遊戲,是個學習社會互動很好的一個契機,了解孩子的需求與能力,家長可以輕鬆的協助孩子發展社交的技巧喔。

假日午後,剛上小學的建宇提議:「我們來組合新買的『超級高速公路』!」五歲的雅婷興奮的附和,馬上就和建宇架起積木。二人正在懊惱為什麼搭不起來時,一直在一旁默默看著的小麗,突然從旁邊的紙盒裡抓出二、三塊積木,不發一語的拿給建宇。雅婷高興的說:「原來還有啊!小麗,你要不要一起來玩呀?」三歲的小麗怯怯的笑了笑,反身跑去偎在媽媽身邊。媽媽於是牽起她的小手,陪小麗加入遊戲。

四歲的裕明見狀立刻大喊:「我也要玩,我也要玩」,還等不及其他人答應,就拿起一輛汽車飛馳而過眾人頭上,引來孩子們一陣尖叫。裕明的爸爸聞聲喝止:「你這樣惡霸,誰要跟你玩!」裕明卻一臉無辜的說:「可是我也想玩啊!」

大人們一面調停,一面抱怨:「唉,孩子有大、有小;要玩、不要玩;會玩、不會玩,真難辦!」

漸進地向外探索
孩子們到底是怎麼玩在一起的?又該如何加入別人的遊戲?這和年齡有關嗎?

事實上,孩子從出生後,便漸進式地向外在世界探索了。五、六週大的嬰兒開始會對逗弄他的眼神、聲音微笑;約四個月起,嬰兒就會對其他嬰兒的哭聲感到興趣;近一歲時,嬰兒會互相模仿一些動作,不過,這時期的小孩與成人的互動較多。

一歲之後,幼兒對同齡者的行動就敏感多了,會去碰觸對方,或重複一些動作,以引起對方注意。二歲前後,孩子已經會嘗試透過觀看、微笑、發出聲音等方式,表示對同伴的興趣,或更進一步直接以行動加入別人的遊戲。不過,此時他們往往容易被別人的玩具、食物吸引,忘了對人的興趣。

語言發展改變互動模式
三歲以後,語言發展明顯地改變了孩子的互動關係,幼兒已可以喊出彼此的名字,說出他們想要做的事,展露參與活動的意願。但此時期的幼兒仍相當的「自我中心」對別人行動的瞭解很有限,也還不能適切地回應他人。

四歲以後,幼兒會很喜歡和別的孩子玩在一起,也積極地想加入同伴的活動,以建立友誼,但常常表現得有些誇張、突兀;同時,因為與友伴接觸的機會增加了,衝突、爭執的情況也漸多。

五歲的孩子,對於交朋友、玩遊戲已經很有經驗,也更有自信,會很主動地加入有興趣的遊戲,並與同伴討論怎麼玩,互相交換意見,努力扮演屬於自己的角色。

六歲以後的孩子,很強調同伴之間要「互相」幫忙,不但很喜歡玩團體遊戲,還會表達自己的意願和對同伴的期待。

學習加入遊戲的社會技巧
社會技巧指是孩子引發並處理與他人互動的各種語言與或非語言行為,這些行為可以使他獲得想要的人際互動,或排除、避免不想要的後果,同時不會帶給別人痛苦或傷害。

社會技巧會隨著年齡的成長及語言、動作等各方面的成熟而進步,但還是需要學習。

對三至六歲的幼兒而言,與同伴相處玩遊戲就是最好的練習機會。父母可以多觀察孩子,瞭解他的動機。比如:前述小麗的旁觀、協助後又跑開;裕明的話未說完、人已先到,其實都有「我想要玩」的意圖,只是分別以不同的方式來表現。

不同年齡,表達方式不同
父母需要幫助幼兒學習以語言或非語言的行為,適切地表達自己的意願,並與別人產生良好的互動。爸媽可以先做示範,並且帶著孩子也做做看。

譬如:小麗的媽媽可以問問她:「你是不是也想玩?」然後帶著她走向建宇及雅婷,鼓勵她說出:「我可以一起玩嗎?」或者替小麗說出她的意願,並陪她和孩子們玩一會兒;裕明的爸爸可以告訴他:「如果你也想玩,得先問問別的小朋友是不是願意讓你加入。」然後鼓勵他試著徵求別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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