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孩子的原則有哪些?
管教孩子的原則有哪些?
獎懲的重要原則
管教孩子,一定會運用不同程度的獎勵或懲罰。如果運用不當時,將會給孩子一些錯誤的觀念或印象。因此,父母一定要能堅守自己的原則,讓孩子知道「無機可乘」,通常喜歡「討價還價」的父母若常常讓步,將來需要管教的行為問題一定會更多。
通常,處罰的策略最讓父母覺得很難掌握。處罰孩子的方式很多,較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把痛苦加諸孩子的身上,例如︰打罵等;另一種,是把經常給孩子的事物移走或取走,例如︰平日對孩子微笑,若他做錯了事,就收起笑臉。一般都認為第二種比較好;第一種處罰方式很可能造成孩子對某種事物害怕或厭惡,例如︰他不吃飯就打他,很可能會使他更討厭吃飯,甚至以其他的行為如欺騙、說謊等來逃避責罰,或者會使孩子模仿父母的侵略行為,他會認為「等我有一天比較有力氣時,我就可以用打的方式要別人順從我」。
但是,不論處罰的方法為何,應該要孩子了解︰雖然處罰他,也是為了愛他,並且一定要讓孩子知道行為的原則(怎樣是對的、怎樣是錯的),以及他被責罰的原因。讓他慢慢培養自己的判斷能力,進而學習自制,幫助他將來適應社會上的生活。
適當的管教方式
什麼才是適當的管教原則呢?可以試試下列的策略:
1. 訂定規範:
父母要先講規定,讓孩子有遵循的方針,才能去談孩子是否聽話。對年齡較小的孩子,訂的規範要具體清楚,若用模糊的字眼,孩子很難做到。與其說「你要做個乖孩子」,不如說「玩具玩完要收好」。
在訂規範時要讓孩子參與,再依此共同訂出規範,並利用孩子能看懂的字或圖具體地列在紙上。雖然孩子並不一定都能遵守,但至少已有提醒的作用。此外,訂規範時,也可附加訂出若未執行的處罰方式。另外,訂規範時要注意合理性。
2. 防患於未然:
事前模擬可能發生的狀況並設想解決方案,也可降低孩子發生負面行為的機率。例如:父母帶孩子去逛百貨公司,孩子會認為要去買玩具,沒買的話,就會在百貨公司哭鬧、賴著不走。其實,父母在事先就應想到孩子可能的反應,應先告知出門的目的是逛一逛,不會買玩具。
3. 轉移注意力:
三、四歲的孩子比較會反抗,當孩子鬧脾氣時,父母不能跟著發脾氣、硬在問題點上繞,可試著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處理。父母平日必須多觀察孩子的喜好,才能得知能轉移其注意力的事物(具體的如布偶,抽象的如說故事),避免臨時才抱佛腳。
4. 慎用處罰:
對年紀較小的孩子而言,「隔離現場」是可採行的處罰方式,這樣孩子的負面行為就沒有繼續發揮的機會,情緒也能慢慢恢復。
而對於五、六歲的孩子,在沒有安全顧慮的前提下,適度地處罰,讓孩子嚐到不遵守規則的後果,可教導孩子學會負責任。
5. 善用「具體的獎勵」:
處理孩子負面行為時還可用增強原則(代幣制度),對好動、過動兒也很有效。例如:可和孩子約定,若他坐二十分鐘都沒有跑來跑去,就可以得到一個「小星星」,累積七個「小星星」以後,換取一樣他一直想要的東西,讓孩子有了努力的目標。
不過,使用獎勵時,應儘量避免物質獎勵,以免孩子要求愈來愈高;而萬不得已要使用時,宜採漸進式,不要讓孩子太快獲得。因行為的養成需一段時間,太快獲得獎勵,誘因會變弱,行為修正的成效就不盡理想。
而若是用精神獎勵——即口頭獎勵,則要留意用語,要多對行為、而非人格作具體討論。建議父母最好不要說「你好乖」,而是說「你這二十分鐘都沒有亂動,表現很好、有進步」。
管教孩子,一定會運用不同程度的獎勵或懲罰。如果運用不當時,將會給孩子一些錯誤的觀念或印象。因此,父母一定要能堅守自己的原則,讓孩子知道「無機可乘」,通常喜歡「討價還價」的父母若常常讓步,將來需要管教的行為問題一定會更多。
通常,處罰的策略最讓父母覺得很難掌握。處罰孩子的方式很多,較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把痛苦加諸孩子的身上,例如︰打罵等;另一種,是把經常給孩子的事物移走或取走,例如︰平日對孩子微笑,若他做錯了事,就收起笑臉。一般都認為第二種比較好;第一種處罰方式很可能造成孩子對某種事物害怕或厭惡,例如︰他不吃飯就打他,很可能會使他更討厭吃飯,甚至以其他的行為如欺騙、說謊等來逃避責罰,或者會使孩子模仿父母的侵略行為,他會認為「等我有一天比較有力氣時,我就可以用打的方式要別人順從我」。
但是,不論處罰的方法為何,應該要孩子了解︰雖然處罰他,也是為了愛他,並且一定要讓孩子知道行為的原則(怎樣是對的、怎樣是錯的),以及他被責罰的原因。讓他慢慢培養自己的判斷能力,進而學習自制,幫助他將來適應社會上的生活。
適當的管教方式
什麼才是適當的管教原則呢?可以試試下列的策略:
1. 訂定規範:
父母要先講規定,讓孩子有遵循的方針,才能去談孩子是否聽話。對年齡較小的孩子,訂的規範要具體清楚,若用模糊的字眼,孩子很難做到。與其說「你要做個乖孩子」,不如說「玩具玩完要收好」。
在訂規範時要讓孩子參與,再依此共同訂出規範,並利用孩子能看懂的字或圖具體地列在紙上。雖然孩子並不一定都能遵守,但至少已有提醒的作用。此外,訂規範時,也可附加訂出若未執行的處罰方式。另外,訂規範時要注意合理性。
2. 防患於未然:
事前模擬可能發生的狀況並設想解決方案,也可降低孩子發生負面行為的機率。例如:父母帶孩子去逛百貨公司,孩子會認為要去買玩具,沒買的話,就會在百貨公司哭鬧、賴著不走。其實,父母在事先就應想到孩子可能的反應,應先告知出門的目的是逛一逛,不會買玩具。
3. 轉移注意力:
三、四歲的孩子比較會反抗,當孩子鬧脾氣時,父母不能跟著發脾氣、硬在問題點上繞,可試著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處理。父母平日必須多觀察孩子的喜好,才能得知能轉移其注意力的事物(具體的如布偶,抽象的如說故事),避免臨時才抱佛腳。
4. 慎用處罰:
對年紀較小的孩子而言,「隔離現場」是可採行的處罰方式,這樣孩子的負面行為就沒有繼續發揮的機會,情緒也能慢慢恢復。
而對於五、六歲的孩子,在沒有安全顧慮的前提下,適度地處罰,讓孩子嚐到不遵守規則的後果,可教導孩子學會負責任。
5. 善用「具體的獎勵」:
處理孩子負面行為時還可用增強原則(代幣制度),對好動、過動兒也很有效。例如:可和孩子約定,若他坐二十分鐘都沒有跑來跑去,就可以得到一個「小星星」,累積七個「小星星」以後,換取一樣他一直想要的東西,讓孩子有了努力的目標。
不過,使用獎勵時,應儘量避免物質獎勵,以免孩子要求愈來愈高;而萬不得已要使用時,宜採漸進式,不要讓孩子太快獲得。因行為的養成需一段時間,太快獲得獎勵,誘因會變弱,行為修正的成效就不盡理想。
而若是用精神獎勵——即口頭獎勵,則要留意用語,要多對行為、而非人格作具體討論。建議父母最好不要說「你好乖」,而是說「你這二十分鐘都沒有亂動,表現很好、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