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庚玲|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暨研究所副教授

肥胖、以及伴隨肥胖而來的健康問題,是缺少體能活動第一件被想到的壞處。教育部學生體位資料顯示,民國105學年度國小及國中學童過重及肥胖比率各為28.1%及29.5%(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8),顯示了體適能教育的刻不容緩。


父母別害怕,運動不會減損孩子們的學科表現

缺乏體能活動除了起因於科技的方便性,也與文化賦予體能活動的意義有關。在華人文化中,運動常被視為「不務正業」的活動。當西方的孩子花了大把時間在各種運動項目時,華人父母卻窮盡心力讓孩子專注於學業。跨文化的研究發現,華人兒童不論在參與體能活動的時間或平均強度,都不及同齡西方孩童(Johansson et al., 2016)。

過往研究也指出,華人父母對於子女學業的重視,讓他們課外參與補習的時間遠高於做家事與運動的時間(e.g., Tudor-Locke, Ainsworth, Adair, Du, & Popkin, 2003)。也難怪華人父母會這麼做,因為他們覺得,若孩子沒有拿回家像樣的成績單,便反映了為人父母者本身的不足(Ng, Pomerantz, & Deng, 2014; Ng, Pomerantz, & Lam, 2013)。總之,對華人父母來說,運動不是「正事」,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休閒活動。為了運動而減少學習的時間,恐怕會讓他們覺得不可思議。


 
"實驗告訴我們,
讓孩子們有更多運動時間
而每日減少45~60分鐘的學科上課時數,
不但增進其多項健康指標,
也沒有減損孩子們的學科表現
。"


其實華人父母真的不用害怕。從1980年代開始,便有以實驗操弄並歷時兩年的追蹤研究告訴我們,讓孩子們有更多運動的時間而每日減少45~60分鐘的學科上課時數,不但增進其多項健康指標,也沒有減損孩子們的學科表現(Dwyer, Coonan, Leitch, Hetzel, & Baghurst, 1983)。後續另一個也是以實驗操弄進行的研究,甚至發現由原來教室的班導,在受訓後帶領四年級兒童規律進行體能活動,即使比對照組多了一倍上體育課的時間,兩年後,這些孩子的語言能力、閱讀能力、及基本學力測量的成績都顯著高於對照組(Sallis et al., 1999)。不過,就算是十幾、二十年前,連走在知識尖端的學術界都還沒料到,運動涉及的好處居然遠超越健康或課堂表現。
 
►對華人父母來說,運動不是「正事」,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休閒活動。為了運動而減少學習的時間,曾讓父母覺得不可思議。


為什麼家長仍對體育抱持負面印象?

近年來,新一代的心理學研究發現,運動的目標除了維持體重、身體健適(physical fitness)、預防疾病,或是透過增長肌肉(muscle gain)、塑身而增加身型滿意度進而影響自尊與自信(McCabe & Ricciardelli, 2003)之外,也與發展中兒童的心理健康、認知彈性、認知能力、執行功能、學業成績、情緒調節、成就動機等面向都有關聯。

更可貴的是,這些方興未艾的新型研究,顯示的不止是運動對認知、語言、執行功能、社會情緒等外在表現的功效;以各種大腦造影的新技術,更呈現了運動與大腦組織、神經生理的直接關連(e.g., Berchicci et al., 2015; Chu, Chen, Pontifex, Sun, & Chang, 2016; Tsai, Wang, & Tseng, 2012)。這些有關生理運作的研究,應更可說服家長,運動對孩子的重要性。

 
"要讓孩子養成運動的習慣,
仍無法靠學校有限的體育課,
而必須從家庭做起。"

然而從事有強度且規律的體能運動若自自然然便會加強認知功能、增進學習動機、而讓成績進步,那麼就不會有許多家長可能都還記得自己成長過程中,大眾對體育校隊成員的功課、品行等等的普遍負面刻板印象了。

這些殘酷的偏見,並非無中生有,而是當時社會普遍缺乏全人教育的概念,讓這些校隊孩子身邊的大人一不小心便只著重於運動表現,而疏忽了照護孩子其他方面的發展;這就像僅著重孩子的學業,而忘記培養其品德、人際、生活管理等發展面向一樣的可怕。

帶領孩子運動的家長、老師,如何建立一套校內與家中的學習與社會支持結構,讓孩子們在愛上體育課進而願意精進自己的體力與技能的同時,也不致荒廢課業,並修養自我規範與社會情緒;除了勝不驕、敗不餒的基本態度外,也在其他面向上建立一定的自信與自我紀律,這都是是大人應著重的角度。


孩子的體能活動時間及強度與父母自身的運動習慣呈正比

以上雖然討論了運動給孩子帶來的諸多生理與心理的好處。但要讓孩子養成運動的習慣,仍無法靠學校有限的體育課養成,而必須從家庭做起。

為數不少的研究已發現孩子的體能活動時間及強度與父母自身的運動習慣呈正比(e.g., Sijtsma, Sauer, & Corpeleijn, 2015)。而家長除了應建立固定參與體能活動的好榜樣之外,慎選為孩子安排的休閒娛樂(比如,即使是電玩,也選擇需要身體與肢體並用的遊戲)(Lu et al., 2017)、善用社區的各種體育器材及選擇恰當的運動場地(尤其在有空污問題的地區)、鼓勵並參與孩子的各種體育活動等等,也已被發現與華人兒童參與較高強度的體育活動有正向關連。

大人引導孩子們規律運動的最終目標,應該不僅限於改善他們現在的體型、自尊、認知、情緒、動機、學習等等,而是幫助孩子們發展出對運動的喜好與重視(Epstein, Kilanowski, Consalvi, & Paluch, 1999),進而自願把體能活動當作一輩子的「正事」,願意持續維持可讓他受益一生的鍛鍊體能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