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孩子對於自己的情緒還不知如何控制與紓解,能夠表達的語言也有限,父母若能解讀孩子的情緒,並回應、引導孩子做合理的反應與行為,將有助於孩子對情緒的表達以及未來的人際關係發展。
文/呂俊宏 諮商心理師
解讀孩子的情緒
情緒對於兒童,是重要的溝通管道與表達方式,孩子常藉著喜、怒、哀、樂等反應來表現自己,以及與周遭人、事、物互動時的心理感受。
兒童情緒的發展,從嬰幼兒時期開始,隨著身體、心理不斷成長,情緒表現的多樣化(亦即從原始、本能的反應狀態經過成熟和分化之後),也增添了複雜性。
三至六歲時期,「嫉妒」是最常見的情緒反應,這是由憤怒所分化出來,針對「人」所產生的一種情緒表現,也是心理學家佛洛依德所說的「戀父/戀母情結」階段。這個階段的孩子,對於父母的感情是複雜且矛盾的,他們不斷地取悅父母,以獲得(甚至是獨佔)呵護、照料與疼愛;又同時存有不滿和嫌惡,因為父母也佔據了配偶的注意和疼愛。
從過程中學習規範
心理分析學家梅勒(Mahler)認為這個時期的孩子正處於「分離—個體化」(Separation-individuation)的階段,他們汲汲地想要探索和認識這個世界所有的事物;然而,他們也一再地回到父母身旁撒嬌、鬧脾氣、惡作劇、玩遊戲,如此短暫地「情感充電」(Emotional Refueling)之後,才又再度去從事他未完成的探索之旅。
隨著社會化,孩子開始學習去遵守符合社會規範的期待與要求,倘若他們受制於規範而一再受挫、被拒絕,或者父母未能即時提供照顧和撫慰,孩子的憤怒和嫉妒將因這種無能、無助和無力感,而被引爆出來。
此外,此時的孩子對於情緒和字彙的感受性還不是那麼深刻與成熟;假如孩子長期「耳濡目染」於父母某些情緒性的對話或手段(如:三字經、髒話、攻擊行為),透過這種「觀察式的學習」,久而久之,孩子便會有樣學樣了。
適時給予關懷愛護
「憤怒、討厭、恨意」都是孩子尋求改變現況和想要再次獲取親情的一種力量。所以,有時孩子說出這類言語時,並不見得如字面意義那般嚴重,可能只是在表達內心的挫折、抗議等負面情緒,只要我們把握機會,即刻處理,它反而是促進親子溝通和了解的契機。因此,家長可以:
● 檢視自己是否對孩子有些不切實際的要求和期望。孩子表現的抱怨、反彈、拖延、不合作,甚至大哭大鬧、打人、摔東西……,便是我們教養態度和方法上的警訊。
● 耐性和傾聽,永遠是最好的安心丸。任何一種負向的情緒,都是孩子想要喚回父母關心與注意的手段。給彼此一些時間冷靜,並讓孩子暢所欲言,積壓已久的不平,才能疏通和澄清。之後,藉由討論(Give & Take:某些地方退讓,某些地方堅持),以尋求雙贏。
● 主動回應孩子合理的情緒反應與行為。大人的讚許、肯定和關懷,不僅是愛的再保證,也是告訴孩子可以用語言、理性和「考慮自己、兼顧別人」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 身教重於言教。孩子就像是一張白紙,也是一面鏡子,你怎麼說、怎麼做,孩子都看在眼裡。隨時自我反省,並聽取家人和孩子的建言,以提供孩子一個表達情緒、處理問題的範本。
※ 本文出自《學前教育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