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罵背後,都是受挫的父母─如何走向不體罰的教養之路?


文/駱郁芬臨床心理師 米露谷心理治療所所長

「現在對他大聲一點就說要打113!」「實在太好命,以前我們這樣,早就一巴掌打下來。」「現在就是不能打,所以都沒在怕的。」

跟家長談教養時,這些都是大家普遍的心聲,包含我自己也會在孩子發脾氣時,一邊努力處理,一邊在內心叨念「真的是沒遇過兇的欸!」

無論打、跪、半蹲……體罰目前已經在校園中受到明文禁止,而今(2023)年3月,法務部公告將拿掉《民法》中關於父母懲戒權的相關文字,改以符合兒童發展及身心需求的方式進行教養。這樣的新聞一出,大家都哀嚎著「到底怎麼教小孩!」

不體罰是全球共同的教育趨勢
自1970年代瑞典成為第一個禁止家內體罰的國家開始,這樣一條邁向兒童保護之路,在全球已有六十多個國家踏上旅途,就連韓國、日本也在這幾年加入了這條兒童保護的行列,這是一條我們也勢必踏上的道路。但一起走的人多,不代表這條路就很好走,事實上,「不體罰之路」十分艱困。

關於體罰的負向影響,其實已經有了很多研究結果:體罰很可能會增加孩子的外化問題行為(如:攻擊、破壞)及內化問題行為(如:憂鬱、焦慮、自傷等);體罰很可能會降低兒童的學習表現和校園參與;體罰很可能會帶來較差的人際互動表現;高壓的教養方式會影響情緒調節和生理機能……。此外,由於體罰是施加身心痛苦在另一人(通常是兒童)身上,因此,採行體罰的家庭也有較高的兒童虐待風險。

然而,只是跟大家說「體罰有多可怕」,要大家在教養時想想後果、希望父母改變教養策略,這樣是沒有用的。

對症下藥:發現孩子欠缺的能力,幫助他加強
仔細思考:希望透過「可怕的後果」來改變行為,本質上跟大人對孩子說「你再這樣做,就會遭受懲罰」是一樣的。

要達到「行為的調整」,必須先思考「這個行為怎麼來的」。

「孩子發脾氣」—因為「表達能力不好、這件事對他太重大、情緒累積好久了、累了、還不會自我調節…….」
「孩子一直捉弄別人」—因為「想跟人家玩不會講、不知道別人感受、衝動控制能力不足、對參與的活動感到無聊……」

這樣解析之後就可以理解:針對孩子所展現出來的不當行為進行懲罰,無論是責打還是剝奪,孩子都不會憑空學會後面那些能力,因此這些不當行為就會反覆出現,大人也只能不斷增加懲罰的力道,成為負向循環。

根本性的作法,是需要發現孩子行為背後欠缺的能力,協助孩子加強,才能真正根絕負向行為持續出現。這就是本文開頭所提到《民法》修法「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進行教養的核心意涵。

自我覺察:在體罰背後看見自己的挫折
在我們嘗試這樣善待孩子之前,我們也需要善待自己:不去譴責體罰的行為,而是去理解大人會採行體罰或懲罰的原因:

「對孩子採行體罰」—因為「感到挫折、生活壓力大、他人的目光、時間有限、身心疲憊、不知道還有什麼作法……」

當我們鬆綁了對自己的苛責:「我是體罰小孩的失職父母」,改為看見自己的需要:「我是很想把小孩教好但又不知該怎麼做的無力父母」。

看見自己的心意與努力、在這樣的困難中仍不放棄,那麼我們就有機會解決自己的困境,可能是重新分配家務工作、可能是每天留十分鐘給自己、可能是調整叫小孩起床的時間、可能是找朋友抱怨一番、可能是推掉消磨心力的某些事務……。

心有餘裕,才能落實不體罰的管教
啟動了對自己的關照之後,許多事情會有所鬆動,也會比較有餘裕用寬闊的觀點面對孩子的行為和背後原因。

若發現孩子是情緒來了不會表達,不用打罵,我們教他怎麼跟大人說他好生氣、好難過、想要抱抱。

若發現孩子是不知道自己行為帶給別人的感受,不用打罵,用舉例的方式讓他練習換位思考,知道怎麼做別人感受比較好、更願意跟他一起玩。

若發現孩子真的有一些衝動控制或是語言發展的問題,不用打罵,帶他尋求醫療或教育專業的協助,提升能力。

不打罵不體罰,也不必忍耐。不體罰的艱難之路,從理解並關照我們自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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