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孩子的感官玩具

  玩具除了是孩子培養技能、發揮創造力、鍛鍊體能、安慰情緒的工作外,它也必須和穿在孩子腳上的鞋一樣,要大小合適。父母要了解孩子在不同年齡時的發展與需求,找到適合的玩具,達到玩具真正的效益。

很多人都有為孩子選擇玩具、買玩具的經驗。但是,如果對特定年齡孩子需要的玩具種類,沒有充分的認識,只靠銷售服務員、或產品包裝上的推介,很可能會選擇錯誤。筆者曾經看過一個掛在嬰兒床旁邊,提供孩子觸摸及手指運動的玩具,其標示適用年齡竟然是三歲以上。事實上,一個會跑會跳的三歲小孩,是不可能侷限在嬰兒床內,而滿足於碰觸、撥動、按壓、扭轉的玩具。
  
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對玩具,會有不同的需要。為了幫助父母正確選擇適合孩子年齡的玩具,本篇將介紹各個年齡層的適用玩具:

出生到六個月
在嬰兒還不會伸手去抓東西前,是用眼睛和耳朵來探索新世界。三個月大以前,視線的焦距非常有限,所以,為嬰兒準備的玩具,最好放置在距離眼睛八到十四英寸的地方。另外,根據研究結果,此階段嬰兒的視覺習慣,有百分之八十的時間是朝右邊看,因此,高掛在嬰兒頭頂或左邊的玩具,對寶寶的意義不大。研究報告也指出,移動緩慢且有柔和音樂的玩具,遠比掛在牆上的圖畫,更能引起嬰兒的興趣。當嬰兒可以翻身、爬起時,要記得把懸吊玩具調高或移開,以防在扯動後,玩具掉下來而傷到寶寶。
  
許多新生嬰兒的玩具,是提供給大人,以鼓勵嬰兒用眼睛追尋移動的物體,及試著伸出手腳去拍打,其中包括能發出聲音且顏色鮮明的擠壓玩具、手搖鈴、及柔軟的布製玩具。這些玩具日後仍可繼續使用,所以,在選購時,應以容易清洗為宜。
  
選擇可以擁抱的絨毛玩具時,安全性的考慮非常重要,掉毛或任何附加在絨毛動物上的鈴子、鈕扣、裝飾花、鬍鬚、緞帶,及毛線假髮等,都會因為嬰兒誤食而具有危險性。

六個月到周歲
一旦嬰兒開始學坐,他對周遭世界會有全新的看法,也開始沈迷於操作物件的樂趣。他用眼睛、嘴巴、手指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探索玩具。不論是他用兩手各握一個玩具互相敲擊,或是花了好長的時間,把玩具從一個手換到另一個手,他臉上的表情告訴你,他在專注地做一件非常嚴肅的工作,也正藉此途徑來發現東西及他本身身體器官的特性。更重要的是,他對自己能夠「使事件發生」的能力非常有興趣。
  
此期的典型玩具是綁在嬰兒床邊的活動板,它的設計與構造,可以講嬰兒開門、按壓、撥動輪子、扭轉按鈕。除了手指的運動外,還可以充分享受聽與看的樂趣。
  
嬰兒對於一些可以抓、放、丟、搖及敲時會砰砰響的玩具非常有興趣。如果有形狀分類積木,可只用來丟進倒出,暫時不需要強迫分類。
  
除了選擇不同的操作玩具外,最好也能找些具備多種功能的玩具。例如,一種含有特殊金屬材質、不易破,可同時做固齒器、搖鈴、鏡子的玩具,自然要比單純的搖鈴來得有趣。另外,響聲柔和的手搖鈴,遠比聲音大得足以嚇壞寶寶的搖鈴,容易幫助孩子集中注意力。
  
最後,要提醒父母的是,嬰兒也會因為注意新奇的東西,而忽略了眼前的東西,所以,與其要經常添加新玩具,不如定期換玩具,不要一次提供太多,才可以幫助他們集中注意力。

本文摘自《學前教育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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