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外傷的預防之道為何?

四肢外傷的預防之道為何?

與其他意外傷害一樣,應從教育、保護、製造、法令和研究五方面著手。意外傷害的發生、造成的傷殘和死亡,應該是家長、老師、玩具製造商、社會人士及政府官員的共同責任。

一、教育方面 除了知識教育外,尚需注意行為教育及環境教育。例如,我們要小孩遵守紅綠燈指示穿越斑馬線,或利用陸橋及地下道來過馬路,家長們自己也需要以身作則,不要亂穿越馬路。對於危險物品、事情,均需利用機會教育、耳提面命,讓小孩們能趨吉避凶。

二、保護方面 又可分公共安全、居家安全及自冢安全。在危險地區如山崖、樓梯間應設置欄杆,陽台裝設鐵窗,學校附近設置陸橋或地下道以利學童穿越,或組織交通安全糾察隊,在上下學時段在十字路口維持秩序。家長出門時,不要讓小孩獨處,或僅有小孩玩伴,因為這時候,小孩很容易因膽大而有許多危險動作,如由窗台跳下;辦家家酒,拿起真的菜刀、水果刀就切;或使用鉛筆刀、剪刀不當,均容易造成跌傷或切割傷。所以除了平常必需將一些危險物品收拾好以外,一些家庭用具也需要買安全保護的。如電扇可買細縫安全電扇或一觸即停的電扇,玩具如刀、劍應少買,或一些較柔軟、鈍頭者。玩具壞了應拋棄或修理,以免讓小孩傷到手或跌倒。家庭中給小孩使用之杯子、碗,儘可能改用塑膠製品,以免摔破傷及手腳。暑假期間,工讀生的安全相當重要,廠方除了給予充分的安全教育外,機械本身也需有一些安全措施,以免這些學生的手指被切斷或壓碎。

三、製造與法令方面 應規定玩具製造商生產安全玩具,法令製定後應確實執行,使有關人員不敢恣意亂行。法令上亦可規定以汽車搭載四歲以下幼童時應設置安全座椅,四歲以上者,則綁安全帶。法令上亦須規定,幼稚園的娃娃車不可以過於擁擠,應人人有座位,且有安全帶之裝置。家長最好不要讓幼童跑太遠去就讀,以減少在車上的時間以及其可能帶來的危險。再如學校或幼稚園的遊戲器材應選用安全度高者,設定使用規則,並視危險度而限制使用的兒童年齡。如搖船及浪板須規定「活動中不可跳上跳下 」,並限制不讓低年級、幼稚國學童使用。經常維護及更新也非常重要。

四、研究方面 我們將意外傷害特別是四肢外傷的原因、部位、種類等從流行病學上加以研究,資料歸納、統計和分析,公諸社會,提醒大眾注意,進而達到預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