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懷孕及懷孕期要施打什麼疫苗?又該注意什麼呢?
文/陳鈺萍│協和婦女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好孕工作室負責人
懷孕期間透過施打疫苗具備抵抗能力,可分為三種考量的方向:第一、為了預防母體的疾病或死亡,如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第二、減少胎內感染或是胎兒疾病的風險,如德國麻疹疫苗;第三、讓胎兒有被動免疫能力(意即母親把抗體透過胎盤傳給胎兒),如百日咳疫苗。
進一步考量疫苗可否在孕期施打,依照疫苗製造的原理來區分:成分具病毒或細菌活性,就不適合於孕期施打,像是德國麻疹疫苗、水痘疫苗,所以建議備孕前先檢查德國麻疹抗體的狀態,若為陰性,建議施打疫苗28天之後再懷孕;若於產檢時才發先沒有德國麻疹抗體(第二次產檢的抽血檢查項目),須等到生產後再施打疫苗,為下一胎做準備。因此,依照美國疾管局(CDC)的建議,以往孕期施打疫苗包含了流感疫苗與百日咳疫苗,現在再加上COVID-19疫苗。以下分別介紹孕期及備孕期所需接種的四種疫苗。
流感疫苗、COVID-19疫苗:避免母體生病甚至死亡
懷孕是一個特別的階段,母體為了不啟動免疫系統排斥胎兒,將細胞中介的免疫反應轉化為體液免疫,而這樣的轉變,讓孕婦較容易受到呼吸道感染的威脅。也因為心肺功能的改變,當孕婦被診斷罹患肺炎,有較高的致病率與死亡率。因此,流感疫苗成為孕期建議施打的疫苗之一。台灣今年(2021年)公費流感疫苗分兩階段施打,第一階段已於10月1日開打,指揮中心特別提醒:流感疫苗與COVID-19疫苗必須間隔7天以上。
COVID-19疫苗同樣也是屬於這類,雖然孕婦感染率跟同齡未懷孕的人相較起來沒有差別,但感染後進加護病房或住院的比例較高,也可能造成早產的問題。所以在這段時間累積大量孕婦施打之後,目前無論是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COG)或是英國皇家婦產科醫學會(RCOG),都已明確「建議」孕婦施打COVID-19疫苗。我也在〈面對新冠肺炎,孕媽咪疫苗怎麼選?〉一文中,分享孕婦施打COVID-19疫苗與否,做出決定前應該知道的一些事情。
德國麻疹疫苗:避免胎兒疾病的風險
德國麻疹感染症狀輕微,可能會有全身紅疹、發燒、倦怠、關節痠痛,世界各地約4~7年都會有一次區域性的流行。但懷孕時母親受到病毒感染,可能會影響生長中的胎兒,依照孕期區分,第一孕期與第二孕期的感染,甚至可能中斷胚胎的發育與器官生成。由於德國麻疹與水痘感染都可能造成胎兒畸形,所以將這兩種病毒的疫苗接種列為所有人都須接種的疫苗,又因為這兩種疫苗都含病毒活性成分,所以備孕時就需抽血確認抗體狀態,在懷孕前接種完成。
全世界德國麻疹感染數隨著疫苗的接種普及而逐年下降,2015年美國宣布根除德國麻疹,澳洲於2018年宣布根除。歐洲一些國家因為疫苗接種率低,一直無法達成根除的目標。台灣於1958年至1959年、1968年至1977年間曾發生三次德國麻疹大流行,於1986年針對國中三年級女生接種德國麻疹疫苗,隔年針對育齡婦女實施疫苗接種,1992年起列入幼兒常規疫苗接種,因為每年仍有零星案例,目前還不算根除。
百日咳疫苗:讓胎兒獲得被動免疫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