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嘉青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兼任講師
三歲以上的幼兒,認知發展更加成熟。因此,成人不應該強迫幼兒去適應既定的行為規範,應該藉由與幼兒共同討論,訂出符合幼兒發展程度、個別氣質,和家庭背景的活動準則。而且,討論的過程中,成人也需要隨時提醒幼兒以安全為基礎。
成人的引導應清楚而明確
通常,幼兒園的老師,會將所訂的行為規範印製在一些宣傳單上,並且貼在公佈欄讓家長和孩子了解。另外,也會進行一些隨機的活動,例如:說故事、偶戲和角色扮演來幫助孩子內化,並且定期地去評量孩子的行為表現。
在幼兒出現不適宜行為的早期階段,成人必須將自己的期待表達得很清楚。舉例來說:對於在午餐時間躁動不安,到處遊蕩的孩子,成人可以說:「小明和小華,在午餐的時間,我們要坐在餐桌旁。」假如他們不遵循指令,則可以藉由選擇題,或設下一個清楚的限制,去幫助他們思考,例如:「小明和小華,你們可以決定要一起坐好,或是去坐在不同的餐桌旁。」
成人應該告知孩子該做什麼,而不是禁止去做什麼。也避免使用「停」、「不要」,和「不可以」的字眼,而是以正向、尊重,不具威脅的語句,例如:「請坐在椅子上吃飯。」…等來取代負面的語句。
讓孩子也能自己作決定
另外,成人也應該避免使用:「我需要你去…」,或「你需要去…」的語句,因為孩子不在乎成人需要什麼,只有簡單清楚的陳述,才容易讓幼兒了解與接受。除此之外,也應該避免去問:「為什麼你要這麼做?」的問句,因為孩子在不安時,通常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那麼做。
有限制的規範,能幫助幼兒在不安的狀態下,以理性的方式去思考他正在做什麼。因此,成人應該讓孩子擁有選擇的機會,而且這些選擇將會有一些後果,而這些後果,都是由孩子自己的決定所產生的。
孩子制定行為準則,我們可以這麼做:
●先想想要說什麼,並且將語句盡量表達的具體明確和簡短。
●可以限定明確的範圍,供孩子自己判斷選擇。例如:「你可以在這個櫃子上找你要玩的拼圖。」
●確定對孩子的承諾是可以實現的。例如:「吃完這些蘋果,你可以玩二十分鐘的玩具。」
●使用鼓勵孩子的語句,例如:「我知道你可以安靜地玩玩具。」
●藉由彼此有價值的分享,作為設定行為規範的基礎。藉由一起討論所設定的行為規範,來幫助孩子發現自己的意義。
●示範所期待的行為。例如:當告訴孩子必須坐在椅子上吃午餐時,我們自己最好也坐在一張椅子上。
●在一種狀態下,給予孩子的限制性回應只能使用一次,孩子的選擇將會指示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讓孩子有時間去思考他想做什麼。
●自始至終貫徹我們所設定的限制。
●假如孩子在執行你的要求時,表現得不情願或是不高興,不要去譴責他們。
●指出孩子的感受。例如:「我知道你覺得這樣對你不公平,等一下我們可以談談這件事」。當孩子回復到理性狀態時,去履行你和他討論此事的承諾。
為孩子設定行為準則,需要智慧和堅持。在討論的過程中,記得保持清楚、正向、理性,並且尊重孩子和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