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運動傷害

最近許多青少年在體操、游泳、桌球以及花式溜冰等運動項目的表現驚人,引起國內外體育專家及運動醫學學者們開始關心兒童的運動競賽與訓練的問題。
目前,國內對兒童的運動訓練,大多是從八~十歲才開始施行。因此學齡前(六歲以下)的幼兒發生運動傷害的情形並不多見。但是近年來,由於運動風氣的普及、運動人口的增加,幼兒參與活動的機會愈來愈多。由於幼兒的身心發展尚未健全。在心智。反應、肌肉、耐力,以及協調等各方面的能力都不成熟,如果運動方式不當。使會造成傷害。下面為您介紹一些有關幼兒運動傷害的問題。

幼兒適合『非接觸性』的運動方式
幼兒的運動器官(像骨骼、關節及肌肉等構造)都還很脆弱,經不起外來的暴力,很容易發生骨折、生長軟骨破裂或關節脫白等嚴重的傷害。這些傷害如果處理不當的話,往往會產生骨骼(或關節)畸型、關節鬆脫或攣縮等不良的後遺症,不僅造成運動功能的障礙,甚至妨害其未來的正常發育,產生永久性的殘障,這是多麼可怕的後果啊!

各種急性的運動傷害,多半是在發生碰撞、摔倒,或由高處墜落時。因此如果要讓幼兒參與運動類的活動,應該採取「非接觸性」的方式。也就是在運動進行當中,不宜讓他們有身體互相接觸、碰撞的機會:而且,運動的場所要平坦、寬廣。不可以有尖銳或堅硬的障礙物或運動器材。同時,要避免讓幼兒有從高處跌落的機會。如果能遵守這些原則去設計一些能啟發幼兒興趣、均衡發展幼兒四肢功能的遊戲或運動的話,這類嚴重的急性傷害就能減少到最低的程度。

小心慢性運動傷害
除了上運的急性運動傷害之外,幼兒還可能發生一些訓練不當所造成的慢性傷害。這類慢性傷害包括:肌腱炎、滑液囊炎、疲勞性骨折、軟骨發炎或是剝離、紉帶(或關節囊)的過度伸展等。這些傷害並不是由於一次的外來性暴力所造成,而是累積了許多次的輕微傷害,使得身體的組織無法再承受下去。於是以上運的形態表現於外,才被察覺。

在幼兒時期,如果做了太多跑跳、投擲、舉重、過度伸展四肢或脊椎關節的運動,就比較容易出現慢性傷害。因此,對幼兒不適宜施行田徑、棒球、籃球、排球或足球、舉重等運動訓練。如果是學習舞蹈、體操、游泳及桌球。則要特別小心,應採取啟發性的態度、漸進性的強度,不可要求太高。同時,父母不應該太重視成果,應尊重幼兒的學習意願。

如果幼兒抱怨身體某個部位疼痛、容易疲勞,或是不愛活動、食慾不振,或體重減輕時,應及早送醫診治。以早期發現是否有訓練過度或慢性傷害的現象。

幾歲學舞蹈比較恰當?
至於幾歲開始讓孩子學習舞蹈或其他的運動比較適宜?

目前,運動醫學界還沒有肯定的答案,因為孩子生長發育的個別差異很大,年齡的大小不足以作為判斷的依據。更何況不同的生長環境、氣候、營養、社會文化背景以及遺傳等因素,都會影響孩子實際發育的情形。

因此,如果是以孩子的體型、心智及骨骼發育的年齡來判斷,還比較正確可靠些。但這類專業判斷並非一般人所能作到,因此最好請小兒科或骨科的專科醫師幫孩子作定期的健康檢查,才是最合適的。

外國的運動醫學專家建議:規律性的運動訓練,包括芭蕾舞、桌球、體操、游泳在內,最好是從八至十歲才開始,而某些較難的動作或使人體組織負荷較重的活動(例如:芭蕾舞的蹬腳尖enpointe),應等到十一至十三歲再嘗試較為適當。因此擔任幼兒的舞蹈老師或運動教練的人,應該要懂得解剖學、生物力學及兒童發育學,才不至於強迫幼兒做出超過其正常關節活動度和骨骼能負荷的動作,惟有這樣才能有效地減少運動傷害的產生。

運動傷害的急救方式
當孩子意外跌倒或跳舞不慎拉傷肌肉、肌腱時。大人要立刻讓孩子停止運動。然後用冰水袋冰敷受傷的部位十至二十分鐘。並用彈性繃帶包紮局部。這樣,就能有效地止血及止痛。如果受傷的部位出現明顯的腫脹、瘀血、變形,或劇烈的疼痛時,應該及早請合格的骨科醫師檢查,以免誤診或使傷勢惡化。與其將來痛苦、後悔。為何不及時求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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