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及家庭醫師的功能

「全民健保」是以全體國民維保障對象的健康保險制度,參加的每一個人只要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由承保機構負責統籌集管理及運用,民眾一旦遭遇生育、疾病與傷害事故時,就能獲得適當的醫療幾婦,是自助互助、危險共同分擔的社會保險制度。
而家庭醫師」顧名思義事與家庭成員最密切的醫師,,因為一般家庭成原有疾病獲有關身體健康的問題都會直接先找他看病或諮詢,再視情況需要進一部轉診治更專門的專科醫師處。

「全民健康保險」於民國84年3月1日正式開辦,姑且不論其來自雇主、勞工團體、醫界獲廣大民眾各種正反的評論意見,「全民健康保險」的精神絕對是正確的,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在準備工作不周全及實施細節牽涉到各種利益團體權益問題的交相激盪下,這半年多來一直是在風風雨雨中走過來。
什麼是「全民健康保險」呢?政府為什麼要推行「全民健保」呢?它對我們民眾有什麼好處呢?「全民健保」是以全體國民維保障對象的健康保險制度,參加的每一個人只要按規定繳納保險費,由承保機構負責統籌集管理及運用,民眾一旦遭遇生育、疾病與傷害事故時,就能獲得適當的醫療幾婦,是自助互助、危險共同分擔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在未實施「全民健保」前,雖 以有公、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但尚有百分之四十一的民眾(約860萬人)尚未有健康方面的保險,其中又以兒童及老人等健保能力較弱知依賴人口居多,這也市政府急於推行「全民健保」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對於重症或慢性病疾患,或較貧困的民眾,或忽然遭逢意外事件的家庭,在以往須面臨籌措龐大醫藥費的困境,此時他們最能體會「全民健保」的好處,同時也是「全民健保」最大的受惠者。無形中也解決了以往許多家庭因龐大的醫藥費造成經濟崩潰獲因而放棄治療的社會問題。也許有些雇主認為攻擊眷屬的保費使他的經營成本提高﹔或一般民眾覺得保險費負擔比以往重,或醫界認為醫療給付不合理,而使醫療品質降低﹔或許多人認為實施太過倉促,準備工作不夠周全﹔或有些團體認為影響其所代表團體的利益等等。對於這些,大家都可反映出各自的意見獲提出具體的建議或改革意見,但基本上對「全民健保」都應採「支持」及「肯定」的態度,因為不論你我,都有可能成為「全民健保」最大的「受惠者」。同時應配合全民健保,小病到基層院看,大病到大醫院看,落實分層負責的轉診制度,不要隨便浪費有限的醫療資源。因為全民健保實施的成功與否,兩年後會重新檢討,決定是否調高保費或作重大修訂,這與我們全體國民都是密切相關的。希望這原本立意良好的「全民健保」措施不要因種種因素而功敗垂成。
「家庭醫師」制度在國外事實上已實施多年,在國內這幾年才漸漸為大家所認識。「家庭醫師」顧名思義事與家庭成員最密切的醫師,他對家庭成員-包括孩童、成人及老年人的身體狀況都能熟知,因為一斑家庭成原有疾病獲有關身體健康的問題都會直接先找他看病或諮詢,再視情況需要進一部轉診治更專門的專科醫師處。久而久之,他就像家庭的一位「好朋友」一樣,可隨時提供整個家庭有關醫療保健的服務。目前國內有家庭醫學專科醫師的訓練,先在各大醫院相關的各科別包括內、外、兒、婦及老年科等實際醫事臨床工作,經過三年住院醫師的訓練,才能參加家庭醫學專科醫師的考試,故對各科都有實際的臨床經驗及基本的處理能力。當然你也可以找一為你信賴的內科或小兒科醫師當你固定的家庭醫師,除了能提供你基本的醫療服務或健康諮詢外,遇有重大疾病或較特殊的疾患,可經由他轉借,找到更專門的醫師看診,節省許多時間。常常我們發現在醫院裏有些人不知道自己的疾病該到哪一科掛號,或該看哪位醫師﹔或者覺得這位醫師不行,再換到另一位醫師﹔或這家醫院治不好再換到另一家醫院。目前國內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此一角色的功能如能充分發揮。應更能落實轉診治度,節省許多不必要的醫療浪費,或改善部分國人看病像逛醫院的不正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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