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翻了牛奶或顏料罐時,您的反應是高聲指責︰「跟你講過多少遍,你就是不小心﹗」還是心平氣和地說︰「你看,現在該怎麼辦呢?」或是︰「來,我們來把它弄乾淨。」?
期待孩子負責而正直
有些人很有責任感,總是自動自發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有些人則老是要別人說了才會去做,而且,常常忘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同樣地,有些人正直廉潔;有些人則畏於權勢,不敢承擔任何事情。為什麼會有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格表現呢?我們可以從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Jean Piaget)的理論中找到答案。他的理論能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當成人以某些特定的方式與孩子互動時,我們就比較可以期待孩子成為負責而正直的人。
善用懲罰和獎賞
許多父母深信,要培養品行良好的孩子,需要懲罰他的「壞」行為,獎賞他的「好」行為。但是,這樣真的能幫助孩子知道對錯、明辨是非嗎?
1.懲罰
孩子被懲罰後,通常會有三種後遺症,最普遍的反應是,孩子學會預估危險,雖然被處罰了,卻依然故我地去做,只是以後會很小心地去做,以免被發現。有的小孩甚至不將責打當一回事。只要划算,他樂得多挨一頓打罵。第二種可能是,對成人訂的規定只一味地盲從。因為,只有順從才能被接受,才能得到獎賞,也才能保證安全。但是,一旦孩子習慣了順從,難免會變得優柔寡斷,無法自己作決定。第三種可能,造成孩子更強烈的反抗心理。一直是「乖寶寶」的孩子,有一天也會厭倦於取悅父母,決定為「自己」而活,甚至不惜使用暴力行為來對抗。
2.獎賞
有目的的獎賞會讓孩子覺得高興,但同時也很容易剝奪了孩子學習辨別「對與錯」的機會。想想看,孩子幫忙做家事,是為了得一些零用錢嗎?做好一樣事,只為了想得一塊糖嗎?果真是這樣的話,「做個乖孩子」好像只是為了不被懲罰,而且還可以得到想要的東西。
不可否認的,我們成人的行為也會因懲罰和獎賞而有所改變。但我們知道,如果完全喪失個人的信念和意願,就會失去自己、受制於別人。同樣的,如果我們一味地以權威性的懲罰和獎賞來引導孩子的行為,無異是要求孩子只需服從成人的指揮,這樣,孩子怎可能發展自我,自動自發地消除不好的行為、建立好的行為呢?
以自律代替他律
皮亞傑曾提出兩種截然不同的道德觀,即「自律性道德觀」(the morality of autonomy)和「他律性道德觀」(the morality of obedience)。前者是操在自己手中,自我控制,後者則受制於他人。
以孩子說謊為例,成人可以用︰「今晚你沒有點心吃了。」或者罰孩子說五十遍「我不再說謊話」來懲罰孩子。但是,成人也可以用和藹又帶著懷疑的態度,直視孩子的眼睛說︰「我實在不能相信你說的話,因為……(說明原因)。」並且進一步和孩子分析︰「一個說謊的人,就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
後者所使用的溝通意見的方式,正是教導、培養孩子自律性道德觀的關鍵。因為,惟有孩子了解了說謊的嚴重性和誠實的重要性之後,才能促使他自願建立以誠待人的信念。
要讓孩子了解不正確行為的嚴重,並學習正確的行為,從內心真正了解正確行為的本質並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去執行,這需要一段長時間的培養。孩子行為的塑造過程,父母的態度是最重要的因素,以溫和但是堅定的方式引導孩子去了解事情的真意,不要以高壓或強迫的方式讓孩子接受行為的糾正,如此,漸漸培養孩子自律的能力,並能做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