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兒童發展遲緩警訊
更新 : 2021-03-08
有些孩子屬發展遲緩的高危險群,不過,大部分的發展遲緩兒童,卻不是來自高危險群的小孩或家庭——這強調了發展能力的全面篩檢對兒童的重要性。
文╱黃朝慶|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小兒神經科主治醫師、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講座教授
兒童之不同於成人,在於兒童之生長與發展,會隨著時間的不同而呈現不同的面貌。
孩子的生長與發展評估
學前孩子的生長評估,指其體位的測量,包括身高、體重及頭圍,將測量結果與同齡、同性別孩子之生長曲線圖比較,很容易就找到其生長體位之百分位,衡量出孩子的生長狀態是正常、偏差或異常。而連續在不同時間做測量,更可看出孩子之生長潛能及狀態:是否太高或太矮、太胖或太瘦、大頭或小頭等現象。
若以圖畫來形容兒童的成長,體位狀況就好像是以鉛筆素描出孩子的輪廓、外形。
而受先天遺傳因素及後天成長環境之相互影響,孩子出生之後,神經系統會進一步分化、組織化、髓鞘化及成熟化,使得兒童在發展上呈現多樣且豐富的內涵。在發展評估上,也包括了四大尺度:粗、精細動作、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發展(接受性與表達性)、社會性及生活自理適應能力等發展表現。
此四種不同之發展面貌,如同以四枝水彩筆,在已有的外觀輪廓下,彩繪出多彩多姿的生命特質,使人迴異於其他動物。
輪廓外觀會隨時間及成長而逐漸改變,同樣地,色調也會隨著成長而產生多樣的變化。
什麼是兒童發展遲緩?
簡單地說,發展遲緩就是上述四大發展能力的評估結果,有一種或一種以上明顯遲緩現象。
如同生長體位之正常、偏差或異常,須以其身高、體重、頭圍之測量結果,在同齡、同性別小孩之生長曲線圖上去排列、找尋其百分位來判斷一樣,發展狀態的評估,也須以四大能力發展評估的結果,分別與同齡、同性別兒童之正常發展做比較。一般常以「發展商數」(DQ)來評估,即以評估孩子各項能力的實際發展年齡,除以孩子的實足年齡後,再乘以100。
兒童的正常發展,會隨著成長而變化,同樣的,發展遲緩的現象也非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時間,表現特徵也有所不同。孩子的某項能力,若有二次在不同時間所作之發展商數均小於80,或四種能力中,有一種發展能力之商數小於70,均須要進一步作全面性之身體、神經及發展評估。
一般而言,廣泛性發展遲緩,是指四大能力的發展商數均小於70。但是,對嬰幼兒而言,若其語言能力及解決問題能力之發展商數均小於70時,即可高度懷疑寶寶有廣泛性發展遲緩的可能。
當然,孩子發展的好壞,並不能以一個數據如IQ或DQ代表,最好是分別評估孩子的粗、精細動作、解決問題能力、接受性及表達性語言,以及社會性生活自理能力等發展狀況,如此不僅可瞭解孩子之各項發展狀況,也可進一步掌握孩子發展上的弱點與潛力,分別擬出激發潛能或介入療育的方向。
影響兒童正常發展的因素
有一些孩子屬發展遲緩的高危險群,包括出生時體重過低兒、早產兒、新生兒窒息、抽筋、高黃膽症、先天性感染症、嬰幼兒細菌性腦膜炎、嬰幼兒顱內出血等,其他因素包括染色體異常、有明顯先天性畸型、受虐兒、有智障家族史、嚴重缺乏環境刺激者等。不過,有三分之二的發展遲緩兒童,卻非來自此高危險群的小孩或家庭——這也強調了發展能力之全面篩檢對兒童的重要性。
如何偵測小孩有發展遲緩現象?
父母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最密切的伙伴,長時間的日夜相處,是觀察、記錄及參與孩子生長及發展的最佳人選。父母對孩子成長的瞭解,不但可使孩子得到適當的照顧及教育,幫助孩子發揮潛能,更能及早發現發展遲緩的現象,及早尋求協助。因此,父母應多瞭解正常兒童的成長,可以透過閱讀發展方面的書籍,或到小兒科時,不要只告知孩子發燒、咳嗽、腹瀉而已,應不用客氣地進一步與小兒科醫師討論您所記錄、觀察到的孩子的發展狀況及您心中的任何疑慮。
爸爸媽媽平時在家中請注意所謂的「兒童發展紅綠燈」——發展警訊,如:
■ 六個月:不會翻身,聽到聲音不會轉向聲源,扶站時雙腳不能支撐,手不會伸向眼前物體,不會自動發出笑聲。
■ 一歲:不會玩躲貓貓,不會坐或自行拉著物體站立起來,不會作手勢(如再見),無法發出「答答」、「啪啪」等聲音,不會用手指拿小食物自行餵食。
■ 十八個月:還不會放手走路,或仍踮著腳尖行走,不會叫爸爸媽媽,不喜歡與大人玩,不瞭解大人簡單的指示,不會以拇指及食指末端拿小東西。
■ 二歲:不會扶著欄杆上下樓梯,不會堆高三、四塊積木,不會正確指出身體的一部分。
■ 三歲:還不會跑,不會玩玩具,不會說簡單句子如「媽媽抱」、「爸爸來」等。
■ 四歲:不會辨認三種顏色,白天晚上還不會控制大小便,不會模仿畫圖形,不會回答簡單的問話,說的話別人聽不懂。
■ 五歲:還不會一步一階地上下樓梯,不會與其他小孩一起玩遊戲,不會說短故事,穿衣服不會扣扣子。
萬一孩子有了以上的發展警訊,並不意謂著孩子一定有問題,但須請醫師進一步檢查及評估。
另外,幼兒園老師常觀察孩子活動、遊戲、學習、注意力等問題,是另一道偵測發展遲緩的防線。
而小兒科醫師是孩子三歲以前最可能遇到的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士,應責無旁貸地負起偵測、篩檢發展遲緩的孩子,給予父母親必要的資訊。
共織發展遲緩兒之保護網
如此,經由父母及幼兒園老師之觀察,再由小兒科醫師進一步篩檢、偵測,必要時則轉介到兒童發展評估鑑定中心詳細評估,之後再依據建議做必須之檢查及療育,兒童發展遲緩從偵測到篩檢,從評估到療育、再追蹤之網路即可形成,將所有發展遲緩的孩子都包裹在網內,給予最好的照顧。
當孩子被鑑定有發展遲緩現象時,雖然父母可由醫療單位、復健中心及特教系統得到幫忙,但父母仍是孩子最重要、最密切的「老師」,宜更有耐心、愛心地陪著他從遊戲中學習,幫助他發揮隱藏著的潛力,尤其不要與其他小孩作比較。只要孩子有任何進步,就給予正面的鼓勵。另外,佈置一個接納他、照顧他、關愛他及可幫助他成長的家,是十分重要的。
除此之外,父母不要忘了向外尋求支援,如透過發展遲緩兒童之家長互助成長團體,得到互相的支持,並從中獲得資訊。
※本文出自《學前教育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