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知多少?

對幼兒來說,「1、2、3……」只是一種語言,聽久了就會朗朗上口;數的概念則是因果關係、邏輯觀念的融會貫通,要以實物經歷、體會,才能逐步建立。

那一天,突然聽到二歲半的兒子順口說著「1、2、3……10」,覺得好高興,興匆匆地要他「給媽媽5個葡萄」,結果,兒子抓了一把葡萄放在我手裡,根本沒有將「1、2、3」的數量和葡萄的數量聯想在一起。

其實,幼兒會念「1、2、3」,並不表示他已有數的觀念,對幼兒來說,「1、2、3」只是一種「語言」,只要大人不斷地念給孩子聽,孩子聽久了也就會了,和背誦兒歌並沒有兩樣;而數的觀念則必須由幼兒自己親身經歷,在貫通「數」和「物」的關係之後,才能建立。

先瞭解物與物的相關性
幼兒要先瞭解物和物之間的相關性,才會有數的觀念;而透過分類活動,能讓幼兒思考可以把哪些東西放在一塊。

年幼的孩子,會隨意將某些東西集成一堆,隨著年齡增長,孩子開始會依顏色、形狀或功能(如:玩具汽車放一堆、玩具食物放一堆),或者依因果關係(如:玩具雞和蛋放一堆、玩具兔子和紅蘿蔔放一堆),甚至依一定的格式來分類(如:每一堆都各有一樣不同的東西)。

而在判斷量的多寡方面,兩堆相同的東西,一堆有5個,一堆有3個,問較年幼的孩子:「哪一堆較多?」他們多半隨便一指;稍大一點的幼兒,會以哪一堆東西佔的空間比較多來決定;再大一點的幼兒,則會利用配對來決定哪一堆比較多;更大一點的幼兒,則開始會真正的數數,比較3和5,哪一個數量比較多,再判斷哪一堆東西比較多。

幼兒常會以為5隻大象的「5」比5隻螞蟻的「5」多,因為大象比螞蟻大;或者不明白為什麼骰子上的5點,和5片餅乾的「5」是一樣的數目。皮亞傑認為,幼兒的邏輯數概念不是一學就會,而是要經過長時間,不斷地以實物來經歷,體會出物與物的邏輯關係後,才能建立。

比方說,在玩大富翁時,骰子上的5點,表示要移5個格子,年幼的孩子,或許會用手指指出骰上的點,每指1點,移1格。他們並不一定會說:「1、2、3……」,但卻知道指了5點等於走5格;年長一點的孩子,會數骰子上有幾點,而後依骰子上的點數,移動若干格。他們數格子時,不會跳數(如1、2、4、5)或在某一格數了兩個數。

再比方說,當我們請幼兒擺餐具,要孩子在每1張椅子前放1個碗。假如有5張椅子,學前兒可能會在椅子和碗櫥間,來來回回跑個5趟,每趟只拿1個碗放在椅子前;或一下子抱來一疊碗,然後在每個椅子前放1個碗,這時候,學前兒可能已有一對一的配對觀念了。慢慢地,藉由不斷地練習,學前兒可能就學會「每一樣東西,只算一次」,並漸漸領悟出「人數、椅子數和碗數」之間的關係,因為「人數=椅子數」,而「椅子數=碗數」,所以「人數=碗數」。

當幼兒體會出「我只要算算有幾個人,就知道要幾個碗了」,日後就知道該擺幾個碗,才夠大家使用;再大些,則會知道該擺幾「雙」筷子。

以具體實物建立數字觀念
幼兒必須在有意義的情況下,以具體實物來建立數的觀念。當幼兒玩扮家家酒,想把每個娃娃都放在椅子上時,我們可問幼兒:「你覺得娃娃多,還是椅子多?你怎麼知道呢?」「如果每一個娃娃坐一張椅子,這些椅子夠嗎?要有多少椅子才夠呢?我們還需要多少椅子呢?」

剛開始,我們可鼓勵幼兒用「一對一」配對的觀念,來決定「夠不夠」、「誰多誰少」,然後鼓勵幼兒用數數的方法,來判斷「5個娃娃比4張椅子多」、「總共需要5張椅子」、「我還需要1張椅子」等。

數觀念的建立,一定要由幼兒自己動手、思考、領悟。如果幼兒不能說出大人所要的答案,千萬不要責備幼兒,請給予幼兒思索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空間。

舉例來說,吃飯時,大人與其動手幫幼兒移開近桌邊的水杯,不如說:「小明,你看你的杯子,好像要掉下去了,我們該怎麼辦呢?」也要允許幼兒給我們「錯誤的答案」。唯有在嘗試錯誤中,孩子才能親歷思考過程,而理出正確的答案。

數字觀念是思考能力的延伸
數的觀念不僅只是數數兒,或認得「1、2、3」等數字符號,而是整個因果關係、邏輯觀念的融會貫通,以及思考、解決問題能力的延伸。因此,父母先別忙著教孩子數「1、2、3……」,讓我們陪孩子,用孩子的方法來玩,來分類,來配對,我們會發現,原來孩子的世界,竟充滿了那麼多有趣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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