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遊戲,本該由孩子自訂規則,而孩子們也有更改規則的權力。遵守自己所參與決定的遊戲規則,正是孩子們學習自治與民主的開始。家長們在想要介入孩子遊戲行為之前,先了解一下遊戲行為的發展,如此不但能夠給孩子自由的空間,也能適時的參與與給予適切的引導。
遊戲--games,究竟是什麼?從幼兒時期玩的扮家家酒、捉迷藏,到成年人玩的足球、高爾夫、橋牌、圍棋,都可稱之為遊戲。韋氏字典為遊戲提供了較廣義的定義--舉凡好玩而且用來消遣、取樂的,皆可稱之為遊戲,大美百科全書則為遊戲提供了較狹義但具體的定義--遊戲之中,行動以某種特定形式進行,參與者必須遵守規則,直到達到特定高潮,例如技巧、速度或力量上的勝利。
過去的時代,孩子們在田野間、巷子裏追逐嬉戲,小的孩子先是在一旁跟班、瞎摸,然後逐漸模仿哥哥、姊姊們的規則,接著學會遵守規則,長大些後甚至可以自己發展新的玩法商定規則。彈珠、陀螺等傳統的遊戲、童玩就在這麼一代一代流傳著,為過去的孩子帶來豐富的經驗和無限的生命力。現在的孩子蝸居公寓,直到上幼稚園才有群聚的機會,因此傳遞遊戲經驗的機會也減少了。在自發性遊戲減少,老師主導機會增多的情況下,一些原不屬於幼兒的遊戲--例如足球競賽,便在幼稚園中應運而生。大人利用周遭素材求新求變的舉動雖然無可厚非,但如何配合幼兒的發展,在「人工」環境中提供最「自然」的遊戲機會,並妥善處理競爭性遊戲所引發的情緒困擾,便成了大人們的重要課題。
幼兒的遊戲發展
遊戲,尤其是團體遊戲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小學的孩子一下課便各自成群結隊玩起來,他們在遊戲中學到的東西和交到的朋友也許比在課堂上還多得多。但孩子並不是一開始就懂得怎麼和別人一起玩的,他們要經過一些階段,而且要等待身心成熟到某一種程度時,才能駕馭組織性高、競爭性強的遊戲。
皮亞傑觀察幼兒的行為,發現幼兒遊戲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單獨的動作遊戲
這個階段的孩子喜歡四處摸索自得其樂,他們的認知能力還足以感覺到任何「規則」的存在。
二、自我中心的遊戲(2~5歲)
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開始模仿大孩子的玩法,但是他們不在乎是否有玩伴,也不計較輸贏,他們常常很專注的玩一樣東西,或和同伴有一搭沒一搭的各說各話。由於自我中心的關係,他們的樂趣往往得自眼前操弄的事物,而非得自同伴間的競爭比較。孩子要先脫離自我中心,從他人的觀點看事物,瞭解自己與他人之間關係,才能與同伴協調、與對手比較,從事競爭性的遊戲,五、六歲左右,正是孩子逐漸發展這種能力的時候。
三、初期合作階段(7~8歲)
在這個階段孩子已經開始有求勝的企圖,由於有競爭,所以必須合作商定規則,不過由於這個年齡的孩子稚氣未脫,還有一點自我中心,所以常常以自己的規則為是,鬧出不少糾紛。
四、制定規則階段(11~12歲)
這個階段的孩子已有足夠的智慧整合各種規則,因應各種複雜的狀況,好讓遊戲順利進行。
提供適合孩子的遊戲
在過去的田野街巷之間,孩子自會估量自己的能力,選擇想嘗試的挑戰、刺激,從遊戲中得到充分的樂趣,而當遊戲是由老師主導時,除了以發展為指標外,老師要怎樣評估自己提供的遊戲是否恰當呢?
- 孩子是否覺得這個遊戲有趣味性、挑戰性?老師在安排遊戲時,也許考慮這項遊戲可以為孩子帶來許多助益,例如傳球有助於大肌肉發展、夾彈珠有助於手眼協調等等,但從孩子的觀點來看,這遊戲是否真正有趣呢?
- 孩子是否能自行評估結果?孩子清楚遊戲怎麼玩,如何分辨輸贏,才會對遊戲感興趣,例如捉迷藏,做鬼的人很明白自己的目標是找出躲藏的人,又例如大風吹,找不到椅子坐的人會被判出局,規則與結果都明顯易懂。一些必須由老師評分的益智遊戲,孩子充其量只為取悅大人而玩,遊戲本身除了零碎知識外並無樂趣可言。而一些規則過於複雜的遊戲,有時一場比完孩子自己也搞不清積分有多少,真不知是孩子在比賽還是大人在比賽。
- 是否每個孩子都能積極參與整個遊戲?孩子在玩遊戲時,是否真正有「參與」的感覺,有些需要輪流的遊戲,等待的人或許會十分無聊;玩大風吹的時候,第一個出局的人如果不再有第二次機會,也許會感到很挫折;在球賽中坐冷板凳的滋味,當然更不好受。在選擇遊戲時,老師必須顧及遊戲的性質和孩子的感受,盡量讓每個人都得到參與的樂趣。
有趣、規則能為孩子所掌握、能引起參與動機,並且讓孩子有充分參與感的遊戲,才是屬於「孩子」的遊戲。好的老師,往往會鼓勵孩子藉助原有的經驗,自己商量出一套公平可行的遊戲規則。孩子的遊戲,本該由孩子自定規則,而孩子們也有更改規則的權力。遵守自己所參與決定的遊戲規則,正是孩子們學習自治與民主的開始。大人們所訂出的遊戲規則,除非孩子能有足夠的機會質疑、真正了解且真心接受,否則很可能會淪為教學的工具或大人之間競爭的延伸。
如何面對競爭性遊戲?
遊戲雖然有趣,但面對競爭性遊戲所產生的勝負,大家卻有著十分複雜的情緒,早期的學者多半認為競爭性的遊戲對幼兒有損無益,體能上的競爭更容易讓居於弱勢的孩子受到情緒上的傷害而早早退出運動的行列。但換個角度來看,在五歲之前由於孩子的自我中心,他們雖會爭奪,但他們關切的重點並不在於和同伴「做能力上的比較」,一場遊戲下來大家都可以開開心心當贏家,所謂「規則」,也頂多是孩子間的一種儀式罷了。但從這個年齡開始,孩子脫離自我中心,漸漸體會到他人的存在,開始在乎、開始比較,競爭的能力與概念,也會隨著其他認知能力的發展而逐漸顯現,此時競爭已是發展中的自然現象,大人要做的,或許不是規避競爭,而是妥善處理競爭。
有些孩子在得到勝利後會變得自大、愛挑釁,而大人也在一旁搧風點火,讓孩子自感不可一世,使得勝者益驕、敗者益餒。獎狀、獎杯、積分的用意,原是在增強參與者的動機,如果光為獎杯而戰,而忽略了遊戲中應有的樂趣,那麼無異是捨本逐末。老師的角色,不是把孩子製造成爭取勝利的機器,而是讓孩子充分享受遊戲的樂趣,讓孩子在比賽中成為能夠充分掌握自己的公平競爭者。
在面對輸贏的遊戲時,老師要如何幫助孩子健康地面對競爭呢?
- 以平常心面對勝利。與其大張旗鼓慶祝勝利,不如從一開始就以低調處理勝利的重要性。
- 告訴孩子輸了也沒有關係。只要老師先做好心理建設,孩子也有能力瞭解勝敗乃兵家常事。
- 如果孩子不願參加,不要勉強。有些孩子尚無足夠的心理準備,或成熟度高不足體會這類遊戲的樂趣,此時最好不要勉強。
- 均衡提供各類遊戲。球賽或奕棋,技能強或棋力高者永遠是贏家,偶爾玩一些靠機運或憑智取的遊戲,或可彌補這種缺憾。
競爭性遊戲值得爭議的地方並不在於競爭所產生的勝敗,而在於人們面對遊戲的態度,只要態度健康、處理得當,不論大人、孩子都可從中學習並得到樂趣。孩子上場之前,不妨拍拍他的肩膀,告訴他:「開開心心的玩!」可別告訴他:「好好的給我贏一場!」
切記,他們只是孩子,不是身負盈虧重任的職棒聯盟,也不是身負國家榮耀的籃球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