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稍微留意一下,就會發現常常向父母求助或跑來告狀的,大多是同一個孩子。這時父母最好留意一下,是你給他的注意太少,希望藉此引起你的注意呢?還是他的依賴性較強,自己處理事情的能力較差?通常,孩子來告狀並不見得真要你去處理問題,他只是來告訴你,讓你知道「剛剛姊姊打我」這件事,你只要反應表示知道了這件事,並給予適當的、口頭上的安撫,他就會心滿意足了。
盡量讓孩子自己去處理
兄弟姊妹間的爭吵是兒童期常有的現象,主要因為幼小的孩子總是以自我為中心,他的判斷主要也是取決於「喜不喜歡」,而不是「對」或「錯」;對「物權」的觀念也不甚清楚。因此在孩子的道德和物權觀念尚未完全發展以前,
孩子們以自己的意思為本位而彼此發生衝突,是難免的甚且可以說是很自然的,父母能不管最好就不要管。如果爭吵總是「一面倒」(即習於忍讓、個性較畏縮的兄姊,每次都「爭」不過跋扈、霸道的弟妹),或出現很具危險性的攻擊行為時(如把對方從高處推下來,或彼此對打得很厲害),父母才要加以干涉,否則就儘量讓孩子自己去處理,以免強化爭吵行為。
父母若管教不當可能會產生的不良後果:
1. 讓孩子覺得「爸媽很重視我們這個事情」,以後孩子會故意藉彼此的爭吵來
引起父母的注意。
2. 容易使攻擊性較強的孩子在希望得到一些發洩時,藉機攻擊別人。
3. 易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當無法單獨處理或面對問題時,就轉向父母求助。
如果雙方的爭執實在堅持不下時,
父母也須以公平的態度,而不是以「你是哥哥(姊姊),你應該讓弟弟、妹妹」這種因年齡不同而有差別待遇的方式去處理。
無論兄姊或弟妹,被迫讓的一方都會有委屈感,覺得父母偏寵對方,自己是不被重視、不被愛的。而事實上,父母並不是偏袒哪一個,但是因為孩子老是得遷就對方,不免會有這種想法和認定。一旦認定以後,他就會變得自卑、退縮且沒有信心,而被讓的那一方卻又變得驕縱、獨霸,大大的影響孩子們的自我評價。在這種心理下,我們又怎麼希望他將來能與別人相處無間呢?
小學後,學習適度的忍讓
強迫孩子因年紀大就得讓弟妹的態度是不正確的。但是,學習適度的忍讓是一種美德,也是孩子學習「兄友弟恭」的機會。要到什麼時候,才可以開始讓孩子建立這種觀念呢?
孩子在七歲以前的一般道德觀念是「我跟他是一樣的,為什麼他可以這樣?」、「是他不對,為什麼我要讓他?」換句話說,這時期的孩子是以事情的結果來看,不會去考慮事實以外的其他因素,如︰「我是哥哥(姊姊)」,他只會覺得「我才是對的」。因此,
父母不妨等孩子七歲(約入小學)以後,試著先把事理分清楚,把「讓」的道理分析給他聽,再告訴孩子他的角色是什麼,在他能承受的範圍內讓他擔當起自己的角色。例如︰告訴他「剛剛是弟弟不對,可是因為你是哥哥,哥哥要愛護弟弟的,對不對?那麼,你是不是可以讓一下弟弟?」而當孩子能做到「知道自己的角色」是什麼時,父母別忘了給他一些適當的獎勵(如在客人面前稱讚他能幹、會照顧弟妹等),強化他的道德觀念,同時也可彌補他心裹可能有的委屈感。
手足情誼在平常就要下功夫
與其到了孩子爭吵時父母再去處理,
不妨平常多為孩子們搭設感情的橋樑,疏導孩子,讓他們了解「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是別人不能侵犯的」的道理,教孩子們真誠互愛。平日給較弱的那個孩子多一些的表現機會,在他的能力範圍內鼓勵他幫忙做事;又如多與攻擊性較強的那個孩子溝通,把握機會提醒他︰「你看,哥哥好疼你﹗哥哥願意把他的蘋果分你一半,你們是兄弟,應該相親相愛才對……」
在許可的情形下,儘可能讓孩子們各自擁有一份屬於他的玩具或有關的工具設備,如果能以「同種類型物品,內容各有不同」的原則來分配就更理想了。例如︰一人一枝筆,但一個拿紅筆,一個拿藍筆,讓他們可以互換使用,如此不但可以培養孩子輪流共享的習慣,物權的觀念也容易建立起來。
擁有屬於自己的特權以及專注
設法讓孩子覺得成長是一件高興的事,把握孩子「喜歡長大」的期待心理,更具積極的意義。譬如給兄姊一些弟妹所沒有的且符合他本身年齡的特權,例如︰上幼稚園、跟爸爸去釣魚等。給小的孩子一種「等我長大了,就可以跟哥哥一樣」的期盼,另一方面,也同時享有符合他目前年齡的特權,如媽媽常常抱他;可以吸奶瓶;可以玩屬於他的小小玩具等。這樣一來,
各人擁有屬於自己年齡範圍的特權,也各有所滿足,就不容易發生爭執了。
此外,
讓孩子個別享有受父母關注的時間也是很重要的。一般來講,小的孩子占有父母的時間較多,如果父母每天抽出至少十至十五分鐘時間和大的孩子單獨相處,並以專注的態度跟他講話或陪他玩,讓他可以單獨獲得父母的關愛,如此他也就較不容易因妒忌而常與弟妹爭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