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孕媽咪手冊》上班族孕媽咪必備法典Ⅱ

為了維護懷孕婦女工作權益與(準)爸爸參與育兒權益,在就業服務法、民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都相關條文,包括(準)爸爸的陪產檢假、陪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等,最好都要有最基本的了解喔!

為了保障上班族孕媽咪的工作權益,不僅勞動基準法有相關的規定,在就業服務法、民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也都有明列維護懷孕婦女工作權益與(準)爸爸參與育兒權益等相關條文。敘述如下:

就業服務法與民法保障的懷孕婦女工作權
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中,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也就是說,公司若以「懷孕」為理由解僱女性員工,或沒有給付應得的薪資,就會構成「性別上的就業歧視」,事業單位將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1條,處以新台幣30萬至150萬元之罰鍰。

若是公司曾經要求女性員工簽署「懷孕自動離職的契約」,或公司明訂「禁孕條款」、規定懷孕女性員工必須自請離職等做法,不但違反就業服務法,員工還可以依據民法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的規定,向法院請求公司解僱無效。(詳見 上班族孕媽咪手冊》我被炒魷魚,因為大肚子!

保障(準)爸媽權益的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總則第1條即說明立法的目的為「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其中與懷孕、生產相關的條文,除了勞動基準法已規定的產假8周及哺乳時間外,還有(準)爸媽的產檢假、陪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的規定,敘述如下:

第15條中規定,受僱者於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日。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合併計算)。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簡單來說,就是(準)爸爸有7天的有薪假,可以陪另一半去產檢或坐月子。

在第16、17條中,則規定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的問題。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須具備「任職滿6個月」「孩子未滿3歲前」等條件,在孩子出生之後,爸媽都能請「育嬰假」,最長可以請2年。2022年1月18日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從原本的平均投保薪資6成,增加為8成,也就是說,只要符合資格,留停期間仍可以領到8成薪,最多請領6個月。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申請復職時,若非第17條明列的特殊情形,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外,雇主不得拒絕拒絕勞工復職。施行細則草案也明訂勞工申請復職時,雇主必須恢復勞工原職位,或與原職務相當的工作。

參考資料生育福利站(勞動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母性保護解釋令(勞動部)
延伸閱讀產假可以請多久?請假期間有薪水嗎?上班族孕媽咪應具備的法律常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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