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是以視力或驗光度數為判定標準?


小孩今年快4歲,帶去眼科做幼兒視力檢查,視力檢查表的結果兩眼都是0.7,醫生說符合4歲小孩的視力範圍,但驗光結果(點散瞳劑)一眼是100度,一眼是75度,請問這樣算是近視嗎?要以視力表還是驗光度數為標準呢? 醫生開短效散瞳給孩子每晚睡前點,三個星期後複診,請問點散瞳劑OK嗎?
如果點長效的散瞳劑後,驗光還有50度以上的度數,就是真性近視

度數越高、視力越差,一般而言100度以內的近視,視力表檢查還是可以比到1.0。有沒有近視是要以驗光為準而且小朋友因為調節力很強,要確定度數或排除假性近視,要點散瞳劑再驗光才準

正常視力四歲0.6、五歲0.7、六歲0.8,所以四歲小朋友視力為0.7,可以說是正常。不過以四歲小朋友而言,應該是要有點遠視才對,如果四歲就有近視,那麼有很高機率以後長大會有高度近視,點散瞳劑後再定期追蹤是應該的

(以上問題由 兒童眼科醫師 王司宏回覆)